九十八 (第1/2页)
孙笛在曼哈顿歌舞厅包房里醉醺醺地唱卡拉OK时,买了一个坐台小姐的钟。这位坐台小姐姓王,谈不上漂亮,却很风骚,三个月前曾和孙笛做过一次,是在包房的沙发上做的,边做边唱,别有滋味,给孙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孙笛那晚一进大厅,见了王小姐,愣都没打就点了她。
进了包房,孙笛便放肆地扒王小姐的黑皮裙,想来个旧戏重演。
王小姐却挣扎起来:“孙老板,这里不行了,要不你就买钟。”
孙笛说:“咋不行?上回我们不是在这里做过吗?”
王小姐说:“公安局最近查得紧,歌舞厅老板不让做,除非到外面买钟。”
孙笛没办法了:“好,好,买钟,买钟……”
想着王小姐的别有滋味,孙笛连歌也没心思唱了,在包房里呆了没几分钟,便随王小姐一起去了王小姐的出租屋。
到了王小姐那里,王小姐马上娇嗔地贴了上来,搂着孙笛的脖子问:“孙老板,你是做一次还是做包夜?”
孙笛怎么也没想到工地上会出事,便说:“就做一次吧!”
王小姐马上脱衣解裙:“那好,你快一点,做完以后,我还要赶回去坐台。”
不料,正做到难分难解时,手机响了。
孙笛抓起手机,没好气地道:“对,我就是!什么?你说什么……”
合上手机,孙笛吓呆了,像挨了一枪,再也无心和王小姐缠绵。王小姐不知发生了什么,还试图把自己的工作干完,可不论王小姐怎么挑逗,孙笛就是不行。
王小姐说:“孙老板,这可不怪我哦,是你不行,三百块你得给我。”
孙笛想了想:“王小姐,那我干脆和你做个包夜吧!”
王小姐乐了:“好,包夜可要八百块。”
孙笛马上点了九百块钱给王小姐:“我给你九百!今夜老子就不走了。”
这时,孙笛还没想到逃。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间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惨剧。现场他是不能去的,建筑队民工的粗野他知道,这时候他只要敢露面,愤怒的民工会撕碎他。刘敢斗也不敢找——没准这时候刘敢斗正满世界找他。
果然,没多久,一个个电话便打到了孙笛的手机上,孙笛一概不接,后来干脆关了机,还故作轻松地向王小姐解释说,玩就是玩,一心就不二用了。
因为孙笛包夜多付了一百块钱,王小姐服务极是热情周到,光着身子穿着一双红皮靴,极是风骚地在孙笛身边蹭来蹭去,孙笛却一直在一旁抽烟发呆。
王小姐急了:“哎,孙老板,你想啥呀?你做不做,包夜的钱我可是都不退的。”
孙笛一把推开了王小姐:“你别烦我,一次不做,我也不要你退钱!”
王小姐赔着小心说:“那我就穿衣服了?”
孙笛这时才想到了逃,一把拉住王小姐说:“王小姐,你帮我个忙好不好?”
王小姐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只要不是杀人、贩毒,我就帮你。”
孙笛说:“你看我像杀人、贩毒的主吗?是这么回事,我主持的一个工程出了点乱子,可能伤了几个人,我怕公安局抓我!你替我到我的住处去看看,有没有公安局的人?没有的话,我就回去拿点东西,出去避避风。”
王小姐马上往孙笛脖子上一吊:“孙老板,总不能让我白跑腿吧?”
孙笛又拿出一百块钱给了王小姐:“你快去,千万别让人知道我在你这里。”
万没想到,公安局已赶到了孙笛前面,当王小姐按照孙笛给她的地址找到孙笛住处时,正撞到了公安局的枪口上——和公安局同志一起守在孙笛住处的,还有孙立昆。王小姐一出现,公安局的同志马上把王小姐请了进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