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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布兰迪•芒尼

  第一章 布兰迪•芒尼 (第1/2页)
  
  1899年,美国,安巴里诺。
  
  虽然已经时值五月,但安巴里诺的山区里不但没有春来雪融的迹象,反而浩浩荡荡地刮起了百年难遇的暴风雪。即便是已经在这片地区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也会非常确定地表示自己这辈子没有遭遇这样规模的暴风雪。
  
  也许是暴风雪催命般的逼迫,也许是早就受不了北地山区愈发严峻的苦寒,原本在这片地区居住的不少人都或早或晚地搬了家,毕竟南边的温暖地界更适合安家落户。这种时节还会在这种地方呆着的,要么就是受各种原因所制没法离开的,要么就是有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理由。
  
  傍晚,犁刀村。
  
  这座已经荒废了的矿业小镇已经很久没有人烟了,尽管一年前的今天,这里还是臭名昭著的剥皮兄弟帮的一个据点,不过他们也早就在冬天来临之前离开了这里。这也合情合理,毕竟畜牲对天气的感觉向来是优于人类的。
  
  不过今天,这里难得有了访客。
  
  “咣当”一声,荒废小屋的窄小门扉被大力撞开,和怪啸着的风雪一起钻进屋子的是一个扛着东西、背着长枪,有着高大身材的人。
  
  这人头戴怪模怪样的鹿皮帽,全身上下都裹在厚厚的羊绒大衣里,大衣高耸的领子遮住了他的口鼻,只有一对绿莹莹的眼睛闪烁着精神饱满的光。这人一进屋就把肩上的东西放到地板上,转过身去,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门再度关上。做完这些,他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开始折腾屋子里那个差不多有一年没有使用过的壁炉,不多时,小屋就被暖融融的火光笼罩。
  
  似乎是感觉到寒冷被逐渐驱散,这人也摘下帽子,敞开了衣服,露出一头淡金色的凌乱长发、高耸的鼻梁和留着胡茬的坚毅下巴。虽然被冻得红紫且粗糙的皮肤、在这种环境下迫不得已的不修边幅以及至少六英尺的身高让他看上去至少有三十岁,但是他眼中透露出的只属于年轻人的好奇又和他成熟的外形格格不入。
  
  如果是一般的缺乏历练的年轻人,当自己好不容易从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中捡回一条小命,又忙活了一阵让自己的身子温暖了起来,那么他们一定会立刻找一个能够让自己平躺下来的所在,好好驱散一下自己身体的疲劳,但是这个人很明显要远远比这类人要坚强的多,因为他只是略微喘了口气,便卸下了一直背在肩上的枪,开始对着自己方才背进来的东西忙活起来。
  
  这时借着火光,才能看出来这个人之前背进来的竟然是一头鹿。鹿的品种不稀奇,就是这片大陆上最常见的白尾鹿。这头白尾鹿看上去刚刚长大不久,对于一头鹿而言,正是鹿生中最好的年华。它的双眼被子弹打碎,模糊的血肉早就被可怕的风雪冻得凝固,除此之外,周身再无任何伤口。
  
  将鹿尸平坦放到壁炉前,这人从腰间抽出磨得锃亮的猎刀,开始忙活起来。剥皮、掏内脏、分割鹿肉,他的手法娴熟无比,就好像在雪原流浪之前就是专门干屠夫这一行似的。猎刀的切割声,半凝固血液的嘀嗒声,以及没多少岁月痕迹的人的呼吸声渐渐盖过了屋外的风雪咆哮,不多时,这些将风雪声盖过的声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生肉在火焰上炙烤的诱人声音,以及来自人的垂涎欲滴的声音。
  
  夜更深沉了,暴风雪也比白天时更加猛烈,仿佛一头脱困的凶兽,肆意发泄着自己的怨怒。若不是这些建立在雪原的房子都经受得住考验,怕是早就在这头凶兽的威势下化作碎木与残骸了。
  
  如果说门外的世界是冰雪的地狱,那么门内的世界就是温饱且明亮的天堂。此时,有着淡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长发男子正曲腿坐在壁炉前,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什么,一边在一个灰色封皮的小本子上专心致志地用炭笔写着什么。已经被山上的陈年积雪浸湿的厚重靴子正端正地摆放在靠近壁炉的地方,取代它职责的是一张尚留血腥的鹿皮;那件看着就很能抵御风雪的羊绒大衣正盖在男子的身上,刚好将他的高瘦身躯完美地遮盖在它的温暖中。
  
  男子写了一会儿,似是觉得有些疲累,便放下炭笔,将放在手边不远处的咖啡杯端到唇边呡了一口,然后接着埋头于自己正在书写的句子。值得注意的是,他书写的文字并不是这片大陆的通用文字,而是一种类似于来自古老东方的方块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怪。
  
  “1899年5月,天气:暴风雪
  
  从今天开始,我打算如果可以的话,每天都写点东西。很久没有使用汉字了,握笔去写时都有种十分清晰的陌生感,当然,这也有可能是炭笔实在不好用的缘故吧,等接下来到了文明社会,我一定得买支钢笔,虽然按道理说现在这个时代的钢笔比起我原来在的那个世界要落后和麻烦些,但至少比炭笔好使唤得多。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这一年里称不上发生了多少事,毕竟我也只是在冰天雪地里的小农场里蹉跎了一年而已。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在这里对那家小农场的主人——阿德勒夫妇表示感激,如果不是他们,我可能早在一年前就冻死在这片白茫茫的荒山野岭里了。
  
  在阿德勒牧场的生活虽然枯燥,但好在很充实,在杰克先生这位老板兼老师的帮助下,我相信我至少已经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牧工,不过,比起在牧场干杂活,我还是更喜欢跟着莎迪女士一起在附近的山里打猎,我很佩服莎迪女士的枪法,更佩服她的勇敢和坚强,毫不夸张地说,是他们教会了我在这个尚且蛮荒的国家生活时应当具备的某些技能,正是这些本事帮助我在暴风雪中迷路的情况下还能活着走到这里,并且还有力气用家乡的语言写下这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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