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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这就是街武(上)

  第三十章 这就是街武(上) (第1/2页)
  
  话分两头,在黄东来他们进城的同一天下午,这京城的南门,也进了一人。
  
  此人一身粗布的衣衫,肩上挂着个大包袱,徒步而来。
  
  他的皮肤也不知是黑呢还是脏,就跟抹了泥似的,加上一脸的络腮胡,右脸上还有一大块烂疮,那模样是真让人落不下眼。
  
  这种容貌脏丑、衣着朴素、也不像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商贾官宦,也不似本领高强的江湖人物,所以当他随着人流进城时候,并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儿。
  
  但,你若让眼力劲儿高明的高手来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这人的身形步法,比起常人来实要稳健和轻快不少,而且他脖子根那儿的肤色与脖子上段和脸上的有所差别……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经过伪装的人。
  
  一个因为不想引起太多注意,而故意隐藏了真实样貌的人。
  
  那么他是谁呢?
  
  想来列位看官也猜到了,他就是接到黄东来的飞鸽传书后,从杭州一路北上来京的孙亦谐。
  
  按说呢,孙亦谐来这儿的路途是比黄东来他们短的,且华东一带的路也更好走,他应该更早抵达才对,但因为他想在家多陪陪家人,顺带收拾一下慕容籍此前给他们家的生意带来的影响,所以就在杭州多留了一段日子才启程。
  
  结果也是巧了,他刚好和黄东来一行人于同一天抵达了京城。
  
  您别看这孙亦谐是江南一霸,也算吃过见过,但这大朙的京城他今儿也是头回来,因此,跟黄东来一样,孙哥进了城后,也是看啥都觉得新鲜。
  
  考虑到自己这番伪装也是挺花时间的,孙亦谐便决定,先不去找客栈卸妆了,趁日落前在城里逛两圈再说。
  
  于是,他便在城内游荡起来,一路上走走停停,东边看人卖艺,西边听人唱曲,南边买几件东西,北边尝几串小吃……也算是短时间内接触到了不少京城的风土人情。
  
  这么逛了有一个多时辰吧,孙亦谐忽然被一阵香味吸引,他稍微寻了寻,便走进了路边的一家苍蝇小馆。
  
  这家馆子的老板姓陈,今年五十来岁,年轻时也跟随名厨学过几年,成家后便在此凭手艺立业,从一开始的小摊儿慢慢做起,经过二十多年,方有了如今这个店面。
  
  平日里,陈老板只负责在后厨炒菜,由他的女婿在店内负责结账、端菜收桌、招呼客人,而老板的女儿则在后面帮厨、洗碗,生意忙的时候也会出来帮忙端下菜。
  
  老陈还有个老伴儿,因为缠过小脚,在店里帮手有些勉强,故留在家里带带两个年幼的外孙。
  
  就是这么个小店,就是这么普普通通的一家人,靠着卖些可口的家常饭菜,也经营了好些年了,口碑不错,街坊邻居也都挺照顾他们生意。
  
  此刻孙亦谐走进店内,扫了一眼发现屋里还挺热闹,除了角落一张小桌,其他桌子都坐满了,不过他也不介意坐哪儿,只要东西好吃就成。
  
  待孙哥自己到那角落坐定,老板的女婿也已上前来招呼,孙亦谐没多想,点了一壶酒,一碗饭,然后就说让厨子随意给他炒俩拿手的小菜。
  
  老板女婿也挺机灵的,一看孙亦谐点了米饭而不是面食或馒头,再听其口音,便猜到他是南方人,于是就去后厨让岳父给整了一鱼一肉,并关照在口味上来个南菜北做,这样便能让客人既吃到熟悉的菜式,又尝到北方才有的口味。
  
  就这样,孙亦谐稍等片刻,他的菜便上来了。
  
  盘子撂下,香味升腾,孙亦谐低头一瞧,这两盘儿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孙亦谐还没动快子,便知今儿来对了,这顿定能大快朵颐。
  
  然,恰在此时,有那么七八个街熘子,刚好经过这店门口,而为首那人呢,又刚好因这饭菜的香味往这店内瞥了一眼,瞥见了正在给孙亦谐端菜的女人。
  
  此时因为店内忙碌,负责上菜的正是老板的女儿。
  
  这女子,今年二十有六,虽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且平时都在干粗活儿,但其容貌身段仍称得上秀丽绰约。
  
  当年街坊邻居们便都说:以陈大勺这个女儿的姿色,在京城找个大户人家做妾是绰绰有余了,只要陈大勺肯点头,那他们家后半辈子也甭开什么饭馆儿了,躺着过都行。
  
  却没想到,陈老板后来却把女儿嫁给了一个无父无母,来他店里打工的苦命孩子——也没啥原因,就是女儿喜欢,这女婿对他女儿也好。
  
  如今十来年过去,时间也确实证明了陈老板这选择没错:他这女婿对他女儿真就一直很好,在生意上也能帮他很大的忙,是个勤奋周到的人。
  
  可今天,这小两口可是摊上事儿了……
  
  “唷!这可是一景儿啊,爷三天两头儿打这儿过,咋就漏看了呢……”门外为首那人,瞅见老板的女儿,当时就搁眼里拔不出来了,他嘴里一边念叨着这骚话,一边就带着身后的七名大汉往屋里来。
  
  老板的女儿见状,赶紧就抱着菜盘快步回了后厨。
  
  “呵……诸位客官,还请留步。”老板女婿也是很机敏地上前,拦在了那些人跟前,并挤出一个笑容,“您看,咱这店小,已经坐满了……”
  
  “干嘛干嘛?爷刚进来你就要赶人呐?”对面为首那人,此时堪堪把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从老板女儿身影消失的方向移开,并换上一脸牛逼哄哄的表情,瞪着老板的女婿道,“知道大爷是谁吗?”
  
  “这能不知吗……”老板女婿还真认识他,当即便回,“咱这几条街,谁不认识您麻二爷啊。”
  
  其实也不止是老板的女婿认识他,这屋里吃饭的人,除了孙亦谐,都认识他。
  
  这个麻二,在最近这两三个月里,正迅速蹿红为这附近一带乃至半个京城都小有名气的地痞头子。
  
  什么,您问三个月前他是干嘛的?
  
  害,三个月前他还没来京城呢,自然是在他老家那儿闹腾了。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京城这种地方的混混圈儿,是一个刚来三个月的人就能上位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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