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非凡文学 >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 第五十一章 岛上怪物与其栖息环境调查报告

第五十一章 岛上怪物与其栖息环境调查报告

  第五十一章 岛上怪物与其栖息环境调查报告 (第2/2页)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颠覆了程凡的认知。
  
  数只受伤流血的怪鸟重新腾空飞起,身体燃烧起蓝色的火焰,在空中爆成一颗颗幽蓝的火球,从天而落,如魔法中的流星火雨一般,疯狂砸向大地!
  
  “轰”“轰”“轰”
  
  沼泽发生大爆炸,幽蓝的火光冲天,淤泥和污水被炸起数丈,潜藏在沼泽里的帝鳄和霸王蝾螈四散逃开。
  
  等一切归于平静,那条霸王蝾螈已经彻底死透,剩下的怪鸟前赴后继扑在霸王蝾螈残尸上,不过几个呼吸,一头史前霸主霸王蝾螈就生生被啃食成了一副白骨。
  
  狩猎进食完毕,群鸟立刻又飞散而去,重新回到那棵树上,伸展羽翼,似乎在夕阳余晖里,回忆它们昔日的荣光。
  
  可惜,强大的科技锁住了它们体内的基因,它们当中也没有一头进化成曾经的天空霸主……
  
  甚至,到了现在,只有在西方的传说神话里,才能依稀找到它们过去的点滴。
  
  当程凡穿过沼泽时,同样遭遇过这种怪鸟的袭击,好在他早有准备,反倒怪鸟让他击杀了不少。
  
  从空中落下来的怪鸟尸体,程凡看清楚了这种怪鸟的全貌。
  
  怪鸟长得极丑,大概是由于长年生活在这片沼泽的缘故,浑身沾着污泥,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从形貌来看,它们像极了程凡在电影中看过的翼龙,上喙比下喙更尖锐更长,程凡测试过喙的强度,坚硬堪比钢铁。
  
  它们流出的血不是红色,而是黑色,闻着有淡淡的酒香,血液流出不久,会自动燃烧,并且释放出麻痹神经的异香。
  
  程凡隐隐觉得沼泽里栖息的古氏鱼、霸王蝾螈和帝鳄,其实是故意投放给这些怪鸟的食物!
  
  穿过了沼泽,程凡走进了一片梦幻般的森林。
  
  森林里,一草一木皆为水晶之色,只是草木都不高,即使是最高的树,也不超过两米,花朵就更不用说。
  
  森林像是一个迷你的神秘花园。
  
  这里没有白昼,只有永恒的夜,在一轮银白的月光照耀下,散发着无比梦幻的美丽。
  
  森林很冷,程凡走在其中,身体结了一层又一层的冰霜,这里的温度比北极更加严寒。
  
  可诡异的是,除了他身上的霜雪,森林中不存在任何冰霜雨雪。
  
  大地是一片水晶柔软的沙,在月光底下,也泛着银白之色。
  
  森林中不存在任何的动物,寂静清冷得吓人,可随一阵无由的风起,森林中的花草树木会随风摇动,在银白的月光里奏出了悦耳的音乐。
  
  无法形容那种音乐之美,从耳入体,响彻于灵魂深处。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森林中一朵朵的水晶之花会悄然绽放,溢散出晶莹的花粉,在月光下,飘荡在林间,飞舞在天空,让整片森林显得更加朦胧梦幻。
  
  程凡起初走进森林时,以为这些水晶般的花草不是植物,都是真水晶做出的艺术品,可当他真正接触到这些花和草时,才发现它们是真正的生命。
  
  它们会生长,会开花,会结果,经历着一个生命该有的一切!
  
  这是一座奇迹般的森林,不当属于人间的仙境。
  
  当程凡走到了森林尽头,看到了一条不知多长的大河干涸在大地,大河也不知道干枯多少年了,一眼看不到它发源何处,流经何方。
  
  在大河对面,无尽的荒原裸露在程凡眼前。
  
  似乎与森林中永夜相对,那轮在荒原的太阳永不落山,永远挂在那里,仿佛黑夜被人从此处抽离,只剩下了永恒无尽的昼……
  
  程凡在荒原中已走了很久,抬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太阳永远高悬,遥遥挂于天际,明明隔得那么地远,却依然能感到它散发出的无尽光和热。
  
  根据从身上和脚掌传来的热感,这里的温度少说也超过了百度。
  
  并且,此地无风,甚至连一点空气流动都似乎不存在,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锁住,热量被禁锢于此,只能进不能出。
  
  水晶森林和永昼荒原,完全是两个国度,天地在这里恍若成了一个熔炉,程凡甚至怀疑这里是不是神魔的炼兵地,否则才会如此绝然的差异。
  
  荒漠很大,程凡走了两天也没看见尽头,入目全是茫茫的荒土,如此的高温之下,没有植被,没有动物,唯有滚滚的沙粒在阳光下晒得飞烫。
  
  偶尔,在埋没的黄沙当中,程凡会看到一些骸骨,这些骸骨很大,死亡的年月已无从判断,程凡试过,轻轻一推,这些骨头便会散落成一地骨渣。
  
  越向荒漠深处走,温度越高,路上看到的残骨也越多越大,每一尊都是擎天巨兽级别,却堂而皇之地倒在了这里,死在了这座岛上!
  
  当年,这里发生了什么?这座岛屿,或者说这颗星球有着怎样的神秘?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重生后我不要做选择题 夜长梦多 假面骑士ZIO的自我修养 盗墓:不装了,你哥我是发丘天官 四合院之笑看风云 沦陷不知 我都成封号斗罗了,才来系统? 重生后改嫁权臣,我把前夫全家挫骨扬灰